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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专利申请时间,缩短专利授权周期,很多企业会想申请专利优先审查,但是并不是所有专利都是可以申请优先审查的,今天就来说说哪些专利可以申请优先审查,以及对于专利复审案件和无效宣告案件是否还有资格申请优先审查做一个讲解,大家可以参考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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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第76号局令,审议通过《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专利优先审查制度对广大创新主体的发明创造起到了快速审查的作用。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及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案件,都可以适用优先审查制度。
一、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3.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
4.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
二、哪些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三、哪些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1.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2.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四、哪些主体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1.专利申请人,有多个申请人时,应当经全体申请人同意。
2.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有多个专利权人时,应当经全体专利权人同意。
3. 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仲裁调解组织,可以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